??? 9月10日,在棗城法庭里,一位年輕小伙握著法官的手,激動地說:“謝謝您們一個多月以來,不辭辛苦的為我們調(diào)解矛盾,讓我在社會、法律面前留有尊嚴,要是等到判決書下來,那我后悔都來不及了,您們放心吧,回去之后,我們一定好好照顧母親,再也不讓她傷心難過了。 ”
??? 原來,前不久一位愁容滿面的老人來到了棗城法庭,向工作人員訴說了她的難處。老人今年七十多歲了,身體狀況不佳,膝下有三個子女,理應(yīng)多加照顧,可是三個子女卻為了贍養(yǎng)的問題互相推諉,兄弟反目最終全部搬走,剩下老人孤身一人,由于沒有經(jīng)濟來源,只能靠鄰居救濟度日,老人無奈之下來到棗城法庭,請求法律保
護。
??? 一路上老人心里充滿了矛盾和無奈,矛盾的是她不想將兒女送上法庭,無奈的是她別無他法。法官聽了老人家的講述后,了解了她的內(nèi)心想法,安慰道:“這個案子可以先不用立案處理,我們可以通過調(diào)解,讓他們履行贍養(yǎng)義務(wù)。 ”隨后,法官們跟老人回到家,分別找到老人的三個子女進行勸解,跟他們講事實擺道理,通過村支書出面調(diào)解,老人的兒女都沒有改變態(tài)度。老人傷心欲絕,要求法官立案判決,看到老人這般傷心無奈,立案后法官不希望看到老人與兒女們對簿公堂,強行判決,那樣只會讓老人更加傷心難過,畢竟老年人需要的不但是錢,更重要的是子女的關(guān)愛。
??? 經(jīng)過一個月的努力勸解,法官終于打動了老人的子女,化解了矛盾,紛紛表示愿意贍養(yǎng)老人,并達成了輪流贍養(yǎng)協(xié)議。如今,老人逢人總會說起:“多虧了棗城法庭的法官們,讓
我心里有了著落,過上了好日子。 ”
(潘冬冬)